各党总支,各部门、各单位:
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》是评选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科学标准和重要依据,共设置13个测评项目,满分为100分,分布在学雷锋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道德讲堂建设等项目中,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、材料审核、问卷调查三种方法。
为扎实做好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,学校制定了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细化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、单位认真学习,结合工作实际,明确职责分工,认真对照测评体系要求,切实做好材料收集、整理等各项工作。
附件: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细化方案
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5年10月20日
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细化方案
一、全国文明单位,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,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、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,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
二、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,测评体系共设置13个测评项目,满分为100分,分布在学雷锋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道德讲堂建设、学习型单位建设、文明有礼培育、勤俭节约活动、道德经典诵读、“我们的节日”活动、文明风尚传播、文化体育活动、参与帮扶共建、优质服务状况、优美环境建设之中。
三、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、材料审核、问卷调查三种方法。
四、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全国文明单位:
1、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;
2、员工发生刑事案件;
3、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;
4、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。
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(校长)办公室2015年10月2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