迎接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安排

作者: 审核: 复核: 时间:2018-08-23 点击数:

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开展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201817号)(鲁组字〔2018〕17号)和德州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就迎接专项督查工作做如下安排: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学校迎接专项督查领导小组,负责全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,协调省市两级专项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,领导小组组成如下:

组 长:樊兆杰

副组长:张恒斌 李强 郭士武 周爱红

成 员:高洪江 张维杰 周吉星 王华云 各党总支书记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组织部,办公室主任由周爱红兼任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请各职能部门、各党总支根据省市两级督查通知要求,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《关于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》(德职院党发〔2018〕16号)的具体分工和《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(系)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》分别组织专门人员(其中具体联系人名单报张光荣crp邮箱)整理汇总档案材料,装盒建档,于2018年9月10前,将所整理的材料(档案盒)交学校迎接专项督查办公室(润德楼7楼会议室),其中,各职能部门按照《关于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》(德职院党发〔2018〕16号)所列要求进行材料准备;各党总支按照《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(系)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》所列三级指标进行材料准备,同时形成本届党总支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报告》(重点是近一年的党建工作情况)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级党组织、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要把专项督查作为加强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利契机,认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,总结梳理各自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,各党总支书记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督查的第一责任人。同时在材料整理过程中严禁出现造假现象,要真实反映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,对于发现的问题,及时整改,力争通过自查和上级督查实现各级党组织、各职能部门党建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党委组织部

2018年8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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